星期六, 6月 23, 2007

阿拉斯加之死

在柬埔寨短宣行程中看完《阿拉斯加之死》,又像是另一巧妙的安排。書中主角克理斯有一份執著,又好體能,大學畢業後人間消失,捐掉所有財產,把餘下的鈔面零錢消光,然後不理家人,到美國四處浪遊,包括野外求生。

最後前往心目中的聖地阿拉斯加,在荒野生存超過100天,終因進食錯誤,死在野地。作者比對克理斯的荒唐行徑和自己成長時的作為,以及美國史上另一些個人野外死亡/失蹤事件,描繪出克里斯的性格和心路歷程。

相較少時喜歡一個人背囊行,不善合群,又自傲於個人的丁點學識,其實我和死者不過是同一類人,只是克里斯是天才,而我只是一事無成又怕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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