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小屋》是一本基督教小說,在美國是暢銷書,但網上評論兩極。基本上推薦的信徒多極讚賞,說被騙的(以為是犯罪小說或心理治療類著作)則每是非信徒。為何有這麼大的差異呢?
內容簡介
簡單說,《小屋》作者可說是一個很普通甚至有點失敗的人,生於傳教士家庭,婚姻失敗又破產,連屋都被人收了,曾接受心理治療。這本書,據說是為他的子女而寫,以小說形式,記下他對神的看法。小說前1/3篇幅是罪案重演,花上百頁篇幅,講述主角小女被連環殺手忽然刧走遇害,從此成為家中的不堪重提的「巨慟」。後來主角收到上帝邀請,來到事發小屋,經歷醫治,加深對神的了解。
這樣的小說,對普通人來說是無聊,對猶太教徒和穆斯林而言是褻瀆神,傳統基督徒或許覺得難以接受,後現代/新興/80後信徒又思想開明的,簡直正中口味。
事實上,作者特別削尖文筆,書寫的頭100頁罪案重演,在荷里活電影薰陶下的現代人,恐怕只能接受最長5-10分鐘的引子。要不是美國是一基督教國家,這本書實在很難暢銷起來。主角遇見神時,第一樣作者妙思便是對三一神的比擬,對信徒來說實在很有創意,但對一般人來說,可視為不必要的廢話。是的,這本書僅適合基督徒觀看,初信者/慕道者也可以,但拿來給未信者看,就是對牛彈琴。
信徒的世界
基督教/基督徒二千年來不斷面對許多反反覆覆的問題,例如神為何縱容罪惡?我們要如何討神喜悅?什麼為之三一神?(問問自己,除了在討論三一神學時,日常生活中何時會用到「位格」這詞?)耶穌釘十架的意義和是否有必要呢?神真的愛我/人嗎?什麼叫耶穌/聖靈進入到我們心裡面?與我們同在?上帝怎麼看起來那樣失敗和糟糕?這些問題初看有點難,但問了二千年,多多少少已理出許多頭緒了,當然頭腦認識的,與實踐出來的,以至化成生命一部份的,其實是三碼事。《小屋》以富創意、想像又容易咀嚼的方式,處理了幾個這類問題,很有啟迪作用。
自問是一位受胡思亂想的基督徒,看到作者所用的比擬,有時也會發出「為何我想不到?!」的感慨。當然,你不能把它當神學,但作為信徒間的分享,確有新見。
何況,基督徒知道你有話要說,便預備好慢慢看下去。至於平常讀耆,最重要是「請你立即讓我high」,難免就會有被騙感。
暢銷書的養成
書的結尾提及一個計劃,鼓勵讀者推介這書,寫書評、網誌,介紹給身邊的人,甚至推薦給報刊的書評、書訊版或所在城鎮的傳播文化人,總言之增加曝光,有機會將此小書化成電影。這不就是「病毒行銷法」(viral marketing)嗎?難怪這樣一本小書竟能跑出。這種動員法,又令我想起福音電影上畫時,全港教會的運作方式,不知這樣的聯想對你有什麼意義呢?
此書中文版由台灣圓神網絡的寂寞出版,圓神非基督教書店,寂寞之前出的是《神紋身的女孩》,如今卻推出《小屋》,實在怪怪的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